ICP备案流程
为什么要备案
根据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 292 号令),网站在未完成备案之前,不能指向大陆境内服务器开通访问。如果你的网站托管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就必须申请互联网内容提供商 (ICP) 备案。若网站服务器为非中国大陆节点,则不用申请备案。
对于单纯的资讯性并且不涉及直销的网站,需要申请 ICP 备案。ICP 备案可通过网站托管服务器提供商或网络空间服务商(如电信、移动、联通等)进行申请。
你可以在服务器提供商的备案系统提交 ICP 备案申请。如果你使用的是七牛云主机,请登录七牛云合作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
七牛云 ICP 备案操作可分为:首次备案、接入备案、变更备案、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不在七牛云) 和 增加网站备案(原备案在七牛云)。注:根据 2016 年最新要求,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 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需获得商用许可证。要申请经营性 ICP 许可证,你必须先有一个有效的 ICP 备案号。经营性备案需用户自己到当地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服务商可协助提供资质以及接入协议。具体办理要求需你登录当地经营性备案网站进行查看。
备案准备
为节约备案时间,建议你提前做好备案准备。因各省管局要求不同,准备资料也有不同,请你访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了解备案省市的备案规则准备备案资料。
- 域名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并且已实名。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要求,请查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备案时会验证域名所有者和备案主办单位名称,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备案主办者需一致。如果你的域名所有者与主办单位不一致,请先更改域名所有者信息。 备案资料
最新彩色营业执照正本、彩色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公司座机、法人手机、网站负责人手机、公司邮箱、网站负责人幕布照(幕布运营商会在备案过程中邮寄)、域名证书(找域名注册商提供)等。注:网站打开情况:网站在备案期间不能访问,要处于关闭状态。
工信部备案查询
若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及网站域名都未进行过工信部备案,则为首次备案。先确认是否为首次备案,方便后续正确提交信息。
- 打开工信部备案网站主页,单击
公共查询
。
- 输入网站域名或公司主体及验证码,单击
提交
,若为空白结果则为首次备案。
- 打开工信部备案网站主页,单击
ICP备案流程图
自主报备
登录企业侧备案系统
1. 打开工信部备案部级系统或住所所在地省局系统网站(入口:工信部主页-->管局系统),如下图所示。
2. 在“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输入
接入商所在省
,接入商名称
及验证码
,单击进入
。4. 获取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单击
某一接入商名称
打开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提交信息
登录到企业侧备案系统后-->填写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商校验所填信息并反馈。
由接入服务商代为提交
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服务商代为报备网站的全部备案信息并核实信息真伪-->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提交到省管局系统。
如果你使用的是七牛云主机,可登录七牛云合作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具体步骤,请参考首次备案指南。
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流程:
- 接入服务商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当面核验:当面采集网站负责人照片;
- 依据网站主办者证件信息核验提交至接入服务商系统的备案信息;
- 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 如果备案信息无误,接入服务商提交给省管局审核;
- 如果信息有误,接入者在备注栏中注明错误信息提示后退回给网站主办者进行修改。
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网站主办者所在地省管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 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侧系统由接入服务商修改;
- 审核通过,生成的备案号、备案密码(并发往网站主办者邮箱)和备案信息上传至部级系统,并同时下发到企业侧系统,接入服务商将备案号告知网站主办者。
文档反馈
(如有产品使用问题,请 提交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