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安备案和查询流程

最近更新时间: 2019-07-26 11:47:56

如何查询公安备案信息

一、打开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对首次登录系统的用户,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信息,提示您先填写开办主体信息。


二、查询方式:在未登录网站情况下点击页面上方的公共查询,如下图所示:



可分别根据网站名称、网站域名、公安机关备案号来查询是否已经存在备案信息,查到显示如下页面:

网站公安备案流程

一、用户登录、注册


打开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联网备案登录,填写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即可登录。




如果尚未注册,可点击注册,填写密码是注意至少八位并为“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的组合。



二、开办主体管理


开办主体申请: 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必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只有提交了主体信息后,才能在该主体下进行网站备案。开办主体性质分为个人和单位。
点击左侧菜单开办主体管理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开办主体性质并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注:录入主体信息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才能审核通过,顺利完成备案。)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公安民警审核后您会收到短信通知,也可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为3-5个工作日。


开办主体性质-个人



开办主体性质-单位




填写注意事项

  1. 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400KB以内;
  2. 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3. 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单位性质应为企业;如主办单位为张三,则单位性质应为个人;
  4. 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5. 投资或主管单位:网站所属者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军队填写法人姓名或单位最高负责人姓名;
  6. 负责人常住地: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7. 办公电话:务必填写。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


三、新办网站备案申请


点击左侧菜单新办网站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真实合法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公安民警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3-5个工作日

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第一步:网站开办主体,已经提交申请或审核已经通过,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第二步:网站基本信息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注: 您的网站在不涉及前置审批,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如果没有您的网站服务内容,就无需选择。

  1. 网站名称: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不得以域名作为网站名称。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华”“维权”等字头命名。无新闻(省委宣传部获得前置审批)、出版(省出版局获得前置审批)、教育(省教育厅获得前置审批)、卫生(省卫生厅获得前置审批)、药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得前置审批)、文化(省文化厅获得前置审批)、广电(省广电厅获得前置审批)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含有bbs的域名视为论坛,需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子公告专项备案。新增ICP备案操作手册新增ICP备案操作手册(一):增
  2. 网站服务类型:单位可选择单位门户网站,个人可选择博客/个人空间,如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
  3. 如果您的虚拟主机只对应一个IP,可以填写同一个IP地址;如果对应多个如实填写起止IP即可。

第三步: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
如果网站负责人信息/信息安全负责人信息/舆情引导员信息与开办人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第四步:提示说明
请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异议,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
公安民警会在3-5个工作日给已反馈,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



特别注意:
非交互式网站初步审核完成后即完成备案,交互式网站需要进行面审或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告知。
如收到公安机关面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完整性检验;
如收到公安机关实地审核通知: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做好准备,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步:发放备案号
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 ;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获取代码方法: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复制备案号即可获得备案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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